以下新聞轉貼自「自由時報」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119/78/1v8uu.html
警方以超載開單處罰
〔記者謝鳳秋/豐原報導〕縣府消保官會同相關單位稽查安親班及補習班幼童交通車,發現超載情形嚴重,6人座位擠了12名小朋友,學童擠沙丁魚般蹲在座位前,警方以超載開單處罰,社會處也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。
抽查6輛有4輛嚴重違規
行政院消保官柯美琴、縣府消保官翟威甯會同監理所、社會處、教育處、警察局等單位人員,前往梧棲國小路邊突擊稽查6輛學生及幼童交通車,發現4輛交通車嚴重超載,8人座廂型車扣除前座司機及隨車老師,後方2排6個位置擠了10至12名小學生。
有的交通車上學童看到稽查人員連忙躲起來,也有學童忍不住跟稽查人員說:「擠得很辛苦,你們每天來查,補習班就不敢這樣。」其中一輛交通車還變更座椅設計,將原本2排座椅變更為3排,沒變更的車輛,小朋友直接蹲在前排和第2排間,隨車搖搖晃晃,十分危險。
違規車輛超載部分被警方開出罰單,處以3千至9千元罰鍰;超載學生則請業者分批載回。
若未改善將令其停辦
社會處長王秀燕指出,依規定不論是安親班或補習班,黃色車身的幼童車皆不能搭載7歲以上孩童,安親班及補習班改以8人座廂型車載送,也不能超載,除警方開罰單,該處也會依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,要求業者改善,如果不改,得令其停辦1個月以上、1年以下。
翟威甯表示,家長付費請安親班或補習班接送孩子,前提是合法使用交通車提供安全接送服務,業者超載,家長也可要求酌減費用。
本校部份安親班也有這種情況,由於學校無法針對這種情況做出處罰。正努力與安親班溝通中,若無改善將報請縣政府相關機關處理,但很可能曠日費時,請家長跟小朋友了解安親班的狀況,直接跟安親班反應。
若安親班不願改善,請家長考慮另外選擇願意安全接送小朋友的安親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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